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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清算流程【注册清算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来源: 菁华集团

  • 时间: 2024-08-03 10:46:57

  • 阅读量:87

导读

申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清算【释义】申请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最重要的债权过程中,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在公司重新整顿后,怠于履行职责,未在《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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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公司清算

【释义】

申请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最重要的债权过程中,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在公司重新整顿后,怠于履行职责,未在《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期限内混编清算组正在清算,或则可是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时间清算,或则存在地其他不违法清算很有可能严重点极大损害公司股东或是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的或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申请。

《公司法》对公司清算、清算组职权、最后清算程序等内容对他了规定。该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直接出现本法第180条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重整的,应当及时在重新整顿事由又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是对严重逾期不变更工商登记接受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先申请人民法院指定你或是人员组成清算组通过清算。人民法院应在受理该先申请,并及时组织后清算组通过清算。

【地区管辖】

因申请公司清算又想到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区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据《民事诉讼法》第2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4条的规定,在地域管辖方面,可以申请公司清算案件一般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可以注册地人民法院行政管辖权;在级别管辖方面,一般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级别不予判断,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批准登记时公司的申请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凝元期市以下的公司登记机关批复文件办理登记公司的申请公司清算案件。

【法律适用】

全面处理先申请公司清算案件的法律依据比较多是《民法典》第70-72条,《公司法》第183-18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

【可以确定该案由应当再注意的问题】

再申请公司清算案由相比于债权责任纠纷案由,债权责任纠纷一类诉讼案件,是指清算组成员在最后清算期间,因显然是故意的或重大过失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其诉讼主体是“与公司或是的纠纷”下的第三级案由。

冂凵(bybgq.cn)权威整理一番最高法民事案由

摘自人民法院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案件案由相关规定理解与范围问题

法商参考:新《公司法》下公司注销和清算变化及国有公司清算流程

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内容按照,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对多项制度提出了实质性的修改,通常集中在一起于股东出资责任、转让股权制度、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董监高责任和中小股东权利保护方面。其中,新《公司法》关与股东出资方面,明确指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应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也可以见得,未来将有大批壳公司和僵尸企业清算和自动注销。但,是为方便啊读者更各个的了解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清算和注消的相关规定,本文拟要注意对比新《公司法》对公司注销和清算的变化,包括尤其可以介绍下大型国企在一一清算过程中的特殊之处。

一、新《公司法》对公司重整和清算的修改

(一)新增公司重新整顿公告义务

新《公司法》232条规定,本法第229第1款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重整事由再次出现时,应在想执行清算程序。其第2款反诘了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公司解散队伍的一项有用工具,公司应在再次出现法律有规定解散事由十日内予以公示。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29条:公司因a选项原因解散队伍:

(一)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或者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余队伍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重新整顿;

(三)因公司不合并也可以分立是需要解散队伍;

(四)按照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据本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应予以重整。

公司再次出现前款明确规定的重整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队伍事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重新整顿:(一)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其他解散队伍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单独设置或是分立必须重新整顿;(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也可以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队伍。

新《公司法》第229条的出台,旨在增进显著加强公司解散队伍和公司清算过程中的公开的性与透明度。该条款不光强烈敦促公司在不能执行队伍解散程序时颇为审慎态度,以确保全流程的规范与合规。同时,该条也内容明确明文规定了公司需积极联合对外披露查找信息,最大限度地可以提高了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各界对公司重整过程的监督力度。当然,新《公司法》也同样的明确规定了公司单独设置、分立、会减少注册资本及简易注销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公告。

但,需要注意该条款对重新整顿事由进行披露的期间长度短。若公司未及时按照没有要求披露信息公司再次出现队伍解散事由信息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公司及就责任人员。

(二)公司自愿来解散情形下再继续存续的规则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30条:公司有前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也可以实际修改公司章程或则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九十条前款明确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须经2.15亿股三分之二不超过表决权的股东是从,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内按照。

第181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是可以是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下通过。

新《公司法》第229条第1款中前两项队伍解散事由实际均系自愿重整情形,即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营业期限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队伍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设计和实现不自愿重新整顿的基础上,第230条新增审批了公司是可以实际修改公司章程或是经股东会决议而继续存续的机制。该条款充分十分尊重了公司自治原则,也有助于当下公司自由调整经营策略,好些地应对市场环境。但是,该款对此某种特定情形下的公司存续增强了“并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限制,要好地以维护了股东财产和经济秩序。

(三)公司清算义务人及清算程序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32条:公司因本法第22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由在解散队伍事由会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混编清算组参与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可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也可以股东会决议另请他人的~~。

公司清算义务人未及时继续履行最后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及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队伍解散的,应在在解散事由又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结束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排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则股东大会可以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清算程序接受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重新指定或是人员组成清算组并且清算。人民法院应当由不受理该去申请,并及时组织后清算组接受清算。

新《公司法》第232条第1款内容明确了董事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当公司直接出现上述法律规定队伍解散事由时,董事才是清算义务人应及时横列清算组并且清算。如未及时拒绝履行最后清算义务,且给公司或是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在承担赔偿责任。关於未及时拒绝履行最后清算义务的认定,是可以参照适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之规定,即责任公司在法定清算事由会出现后,在还能够必须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断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是因过失造成不能通过清算的消极行为。关与给公司也可以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认定,应在明晰未及时拒绝履行最后清算义务与公司或是债权人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董事未及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因而公司主要注意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公司要注意财产及应收款未及时处置及催收等,较多当事人二者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此时未及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清算责任纠纷的对象被确定为董事,董事以及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及时分成清算组接受清算;当非因自身原因会造成根本无法清算程序,难以接受清算的,董事充当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去申请强制清算,尽量减少从而给了的赔偿责任。

(四)债权申请人范围扩大到利害关系人

《公司法》(2023)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233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及时清算,贷款逾期不变更工商登记通过清算的或成立清算组后不清偿的,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无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并且清算。人民法院应当由受理该可以申请,并及时内部清算组接受清算。

公司因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而重整的,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是撤消决定的部门也可以公司登记机关,是可以去申请人民法院更改无关人员组成清算组通过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公司应在依据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队伍事由再次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c选项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别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清算组参与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登记:

(一)公司重新整顿逾期还款不变更工商登记并且清算的;

(二)可是成立清算组但恶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很有可能相当严重不良影响债权人的或股东利益的。

新《公司法》第233条它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将“成立清算组后不清算的”提高规定为清偿义务人未及时拒绝履行公司清算义务的情形,并将“可以不再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人员组成清算组并且清算”的申请人范围扩大到“利害关系人”,旨在更比较有效地保护去相关人的利益,不要减少清算不及时照成的损失。另,“公司强制解散中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决定的部门或则公司登记机关”,提升了申请法院重新指定清算组成员参与清算程序的适用情形,能够提高及时成功公司清算,安全有保证利害关系人权益。

(五)清算组成员的无比忠诚和勤勉义务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38条:清算组成员应该履行最后清算职责,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清算组成员怠于应该履行公司清算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在承担赔偿责任;因故作的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在承担赔偿责任。

第189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及时格尽职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岂能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余非法经营收入,不敢强行占有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显然是故意或是重大过失给公司的或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文所述新《公司法》第232条法律规定了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和责任,本第238条明确规定了清算组(成员)责任。两者系根据相同主体的相同责任。清算义务人若也没在解散队伍事由再次出现之日起15日内后成立清算组,即可纳入“未及时清算”,在此情形下,最后清算义务人需对启动后最后清算程序的行为你们负责,导致你所选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不需对清算组在最后清算过程中的具体一点行为负责。

(六)简易注销程序的适用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40条:公司在存续期间未再产生债务,也可以已债务清偿完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你承诺,也可以听从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实际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由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予公告公布,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届满后,未闻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自动注销公司登记。公司是从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的内容当初的约定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得到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消息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新《公司法》第240条明文规定了公司简易注销的条件,将其明确为公司在存续期间未再产生债务,的或已清偿彻底债务后,经全体股东约定可简易注销。这一点,《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则必须明确了见意注消的具体步骤,可以做实践操作的参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法律规定,简易注销的适用对象为: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债务完结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在再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一次性结清债务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法律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详细的办理流程为:

1.符合国家规定适用规则的企业直接登录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三百名投资人承诺等信息,网站公示期为20日。

2.公示期内,关联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做出异议并归纳分析陈述理由。远远超过网站公示期,公示系统不再给予异议。

3.税务部门是从信息共享声望兑换市场监管部门定时推送的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明确的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网站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查具体涉税、牵涉到社会保险费情况,对经查询系统会显示为200以内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来异议:一是未申请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申请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别的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三是网站查询时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四是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4.公示期届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是可以在公示期满后之日起20日性格内向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后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据求实际情况予以持续时限,宽展期最长不最多30日,即企业最迟应在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0日内去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在公示后,岂能普通机电设备与注销完全没有关系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2020年规划强制注销

《公司法》(2023)

《公司法》(2018)

第241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则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再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予以公布,公告期限不低于六十日。公告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这个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九十条前款规定注销公司登记时的,原公司股东、最后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

新《公司法》第233条第二款及第241条被赋予公司登记机关启动后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及注销登记程序的权力,意在能解决大量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员失联近的僵尸企业整改问题。新《公司法》生效时间前,僵尸企业清算退出凭借股东或主管单位给出并能完成债权程序。顺利的话新《公司法》具体实施后将有大批存量僵尸企业由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清算或从属地位完成注销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241条却不是宽免原公司股东、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僵尸企业注销后相关责任人仍有承担全部债权责任的风险。处置僵尸企业被公司登记机关自动注销后,股东及清算义务人也丧失一切了合规清算隔离债务风险的可能,会造成债务人损失的,债务人可再特别要求股东及债权义务人承当连带责任。

二、国有公司让其清算的一般流程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充分参加了市场竞争,很多盈利能力下降、不符合国家规定产业创新要求的小型国有企业逃离市场难以避免。从程序上来看,一一清算、强制清算、公司破产清算为公司重整的通常。但,本段将主要对公司类型的国有企业让其公司清算特殊的方法要点通过归纳,对国有公司自行清算的都差不多流程接受梳理,为国有公司自身清算可以提供实务指南。

序号

流程

备注

1

成功报批手续

国有独资公司的重新整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重要的是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解散,应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是向其重新任命参加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应有指示前,应报市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2

职工安置方案表决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队伍解散,应在协商讨论企业工会的意见,并是从职工代表大会或则别的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第十七条规定,国有企业率先实施重组改制和关掉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继续讨论是从,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应明确、资金不具体落实的企业,不得擅入进入到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国有公司让其清偿亦有一种主体权利瑕疵的法律后果,故对此职工安置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表决后方能实施清算。

3

决议队伍解散并成立清算组

《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重新整顿的,除合并或则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在及时组成清算组并且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为公司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法律规定的,据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队伍的,应在队伍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又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混编,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是股东大会确认的人员组成。

4

清算组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在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成功,得到需要备案通知书。

5

得到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估计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再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通过公告公布,公告的为在全国范围或市州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并且看公告,也可以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债权人公告。

6

债权申报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自交给债权申报通知30日内或则于公告后45日比较内向清算组并且债权申报,并需要提供你所选证明资料。

7

财产清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清算结束后,公司的章、证、照包括业务合同、人事材料及其他公司材料等新华考资移交给清算组共同负责。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

清产核资不需要国资监管部门(或被授权机构)批准后审批立项、批复文件认为结果;是需要公司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重新提交工作结果报告、据立项批复通过调账和完善规章制度;是需要就聘社会中介机构通过专项审计并出具证明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清算组根据不需要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价值通过评估。

8

不良贷款清收公司债权

据财务资料怎么制作公司债权清单;收集、收拾公司债权凭证;通知(公告)公司债务人履行债务;发函或诉讼催收债权。

9

清理企业财产,全额事业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的据法律规定,依法参与重大决策其职权,对公司财产通过清理,编制人员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清理债权债务,并制定出清偿方案。如才发现企业财产绝对无法清偿债务的,需向人民法院再申请宣告破产,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10

制定并执行财产处置方案

财产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国有公司的资产类型及情况判断处置,包括公开的交易代码、国有股权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三种,须依据什么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对应流程。

11

去确认处置方案并追究

财产处置方案应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有要求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先执行。

12

怎么制作公司清算方案,并并提交股东讨论审议去确认

公司清算方案的内容主要注意除开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祥细的财产清单、财产作价依据、债权债务梳理和处置方案等。依据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在此阶段,如清算组发现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在申请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如何制定的清算方案须报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13

实施清偿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清偿方案经再确认后,公司的财产在支付你所选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缴纳税款、清偿债务后,是可以向股东分配余下财产,如果不是章程有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听从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14

直接办理清税手续

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须需要提供清税证明材料。

15

制做、最后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及时自己制作清算报告,并再度报上级股东会/大会再确认。

16

将清算报告报送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并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清算已经结束后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注:

1、以上涉及《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均为2018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范围问题简易注销程序的国有公司也这个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拒绝履行简易注销程序。

在最后清算过程中,公司可以不受聘第三方机构如律师、会计师等全力协助制定方案,不是很严执行落实法律法规等各类文件法律规定的合法合规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可靠债权工作顺利结束。

综合以上分析,新《公司法》修订内容非常必须明确了清偿程序中公司股东、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最后清算义务人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清算组、管理人履职及向去相关主体追责能提供了越来越内容明确的法律依据。按照对新《公司法》公司清算流程、职责及法律责任的梳理,必须明确公司股东及高管对公司经营权责边界,促进身体血液循环充分抵防查找主体在公司清算及破产程序中的风险。

作者简介

冯加庆(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

冯加庆律师是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后任副主任、主任,上一任全国协调管理委员会主席。武汉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第九、第十届、第十一届代表。冯加庆律师踏实专注领域:信托、基金等金融证券业务,并参加大量房地产项目的收购、融资。

王卓君(海华永泰团队合伙人)

王卓君律师为英国杜伦大学国际商事与贸易专业法学硕士,比较多从事行业信托、私募股权融资、房地产投融资、外资并购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工作,参加过多个信托产品开发、房地产项目收购与融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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